采樣應具有代表性,即所采取水樣能代表整個水體的水質(zhì)。
水樣的水質(zhì)應在采用與分析之間應該穩(wěn)定不變或無明顯的變化。 取樣量應為檢測項目需樣量的 4-5 倍,以保證重復分析和復檢的水樣量,最小取樣量應以保證分析的準確度與精度的要求為準。
盡量縮短水樣和取樣設備的接觸時間,水樣流經(jīng)管線應采取高線性流速,如果采用時需要連接管路和閥門等中間流路,應特別注意這一中間環(huán)節(jié)的污染問題, 其材質(zhì)與清洗的要求應與采用容器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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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場測試的項目,如 PH 值、溶解氧、堿度、CO2、亞鐵、氨態(tài)氮、余氯等含量,應盡量縮短取樣至分析的時間間隔,且應盡量采用在線分析檢測。
應備有采用記錄并在采樣容器上貼標簽,注明采用名稱、時間、地點、溫度、采樣量、采用容器及采樣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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